本报讯(记者 夏胜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撤销55个广告批准文号,其中涉及我省2家企业、25个批准文号。
根据通告,安徽省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其富硒康口服液、雪源康口服液“服用半年血糖平稳,血压正常;让糖尿病人不吃药,远离并发症”等,被撤销24个广告批准文号。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宣称其妙巢牌妙巢胶囊“彻底清除体内垃圾;骨质疏松、腰酸背痛现象消失”,被撤销1个广告批准文号。
省食药监局提醒公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治疗疾病。治病要到正规医院就诊。
来源: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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