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的69种产品违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物成分)等化学物质。为此,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严格自查,同时组织实施覆盖全部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行为和经营单位销售违法产品的行为。
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分别为:山西曲沃县吉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国健酒1种产品;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宇田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8种产品等。
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分别为:辽宁桓仁五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帝春酒、阳春酒2种产品;长春市九鹿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等。
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产品27种,涉及标称企业25家,分别为:长春军汇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鹿宝神液酒、鹿鞭神液酒2种产品;长春市鹿乡鹿茸酒厂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等。(陆桂芳)
文章转自:中国养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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