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消保委接到群众投诉,我区一些地方出现一种保健食品宣传讲座,先是免费给老年人赠送一些小物件,诱惑居民参与,最终将质劣价低的保健食品以高价出售,造成老年人财产极大损失。为此,温州市洞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临近,警惕购买通过诱惑式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和高价推销保健食品。
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经区市场监管局注册成立,经营者经营主体手续完整、经营产品属于批准的保健品,产品在许可检验和日常检验中均为合格。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该公司经营情况,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但消保委提醒,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没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大部分保健食品对疾病只是起辅助作用,且不是所有老年人都可以无选择适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也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老年人要坚持正常饮食。
同时,不要听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购买通过讲座宣传的保健食品时,务必做到“四查看”。即注意查看经营企业有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是否合格;产品包装上是否印有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经营场所中宣传广告或带有广告性质的宣传册是否经过审批;现场宣传和广告有无夸大,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要克服“占小便宜”的心理。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免费商品、设置免费体验等是吸引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模式。商家为了推销产品,名义上发放免费商品,实际上所有的费用都会体现在产品的最终售价上,由实际购买者承担。消费者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要通过多方咨询、多家比较,上网查价等方法了解产品的实际价格,谨防高价购买。
转自《温州日报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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